【成功案例】一時情緒失控放話竟被告恐嚇|成功不起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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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成功案例】一時情緒失控放話竟被告恐嚇|成功不起訴

2025.04.07


    案件類型:刑事

    委託人:H先生

    爭取結果:順利達成和解,成功不起訴

    承辦律師:紀孫瑋律師

    案件背景

    H先生的母親曾在彰化某市長競選總部工作,原告則在總部擔任秘書,H先生因聽聞母親抱怨原告,為了替母親出頭一氣之下打電話給對方,宣稱要找黑白兩道處理,以致原告心生畏懼,進而提出告訴。H先生沒想到一氣之下竟面臨法律程序,不知如何是好的情況下找到紀律師協助。

    律師處理過程

    主要問題

    H先生言語恐嚇以致原告心生畏懼,以致原告生命、身體安全有疑慮。

    處理方向

    紀律師主張恐嚇陳述並無相關事證可證明,H先生雖當下語氣較為激進,但並無恐嚇之意,並表達歉意,協助當事人主動積極與原告和解。

    成果量化

    紀律師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不起訴結果,免於恐嚇刑責兩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的罰金。

    判決結果

    檢察官於2023年2月18日做出不起訴處分,解決雙方糾紛之餘也讓H先生免於訴訟困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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