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不景氣時,面臨資遣的勞工心情上必定五味雜陳。想到這些年為公司的辛勞付出,以及可能面臨的短期失業和財務壓力,心中必然也是感慨萬分。
但是,您知道嗎?根據法律的規定,要資遣一名員工,可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!「資遣費」、「資遣預告工資」、「謀職假」,被資遣後,有哪些權益可以主張?在接下來的文章中,法律手牽手團隊將一一為您說明。
(一)被資遣後,可以領到的錢有哪些?
★ 薪水
在勞動契約存續期間,原則上勞工有付出勞動,雇主就需要給付薪水。即使最後不滿一個月,雇主依然須照日數折算薪水,並給付給勞工。
★ 資遣預告工資
若雇主沒有做資遣預告,或是預告日數不符合《勞動基準法》所規定的日數,則須將預告期折算成工資,補發「預告工資」,來作為補償。
關於資遣預告的更詳細資訊,可以參考法律手牽手團隊的文章:〈被資遣了,該怎麼辦?什麼是「資遣預告」?什麼是「預告工資」?〉。
★ 資遣費
為了使勞工順利銜接工作,並在空窗期不至於無以為繼,政府規定雇主需要給付非自願離職的勞工一定數額的「資遣費」。只要符合《勞動基準法》規定的情況,都可以領資遣費。
關於資遣費的更詳細資訊,可以參考法律手牽手團隊的文章:〈被資遣了,該怎麼辦?資遣費該怎麼計算?可以預先拋棄資遣費嗎?〉。
(二)謀職假
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的規定,為了有效保障勞工權益、降低勞工的工作空窗期,勞工在收到資遣預告之後,可以在工作時間請「謀職假」外出找工作。
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16 條第 2 項:
「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,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。其請假時數,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,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。」
為了平衡公司的工作量與勞工的權益,謀職假的天數限制,為每個禮拜最多兩日。如果預告期間剩下不滿一週,則勞工還是有兩日的謀職假可請;如果預告期間僅剩一日,則勞工僅剩一日的謀職假可請。
在勞工請謀職假的期間,雇主仍應該給付薪水,不能扣薪,也不能扣全勤獎金。不過如果勞工沒有主張這項權益,也不能再折算成工資。
(三)非自願離職證明
勞工在失業之後,可以就雇主所開立的「非自願離職證明」,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與失業認定,並且據此申請失業補助。
(四)被資遣補助
政府所提供的被資遣補助,主要有下列三種。
- 失業給付
-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
- 提早就業津貼
這些補助有助於失業勞工在尋找新工作期間,仍有經濟來源;也可以幫助失業勞工透過職業訓練,培養新的職業技能,以利於再次就業。
不過這些補助都須符合一定資格,並須檢附相關文件。若有補助問題的話,建議洽詢就業服務機構詢問。
(五)雇主違反規定,該怎麼辦?
面對雇主沒有按照《勞動基準法》行事的情形,可以先向各地勞工局檢舉,令雇主受到裁罰;並且聲請「勞資爭議調解」,在訴訟外試著與雇主協調。
若調解失敗,或是時間拖延太久,您還可以考慮以「訴訟」的方式,由專業的勞資律師來為您討回公道!
法律手牽手團隊的合作律師經過嚴格的篩選,我們將會根據律師的專長案件為您推薦適合的勞資律師,致力於為您解決相關的勞資糾紛。
(六)結語
面臨解僱,許多人可能會沮喪、失望,但換個角度思考,被解僱反而可能是新的開始。
在生命的道路上,我們常常會遭遇挑戰和逆境,但每一次挫折都是一個成長的機會。此時,我們可以重新檢視自己的職業生涯和目標,探索新的可能性和機會,進而發現更具發展潛力的職業道路!
若您正面臨被解僱的低潮,法律手牽手團隊勉勵您鼓起勇氣和信心,迎接未來的挑戰。
看完以上文章後,如果您仍有相關疑問,歡迎洽詢法律手牽手團隊,我們將會竭誠為您提供服務。